桃園市所屬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專用充電車位,即日起停車前120分鐘以原費率收費

桃園市所屬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專用充電車位,即日起停車前120分鐘以原費率收費

桃園市所屬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專用充電車位,即日起停車前120分鐘以原費率收費,120分鐘後開始以每小時60元計費,避免電動車專用車位遭長期占用。

請您追蹤 徐景文LINE@專屬帳號 ☞https://lihi.cc/H6Vu0

請您按讚 徐景文Facebook臉書粉絲頁☞https://lihi.cc/FOoDE

請您支持景文,讓我們一起為中壢未來努力!

#一心一意建設中壢
#一直在您身邊的好朋友徐景文
#中壢區市議員 #徐景文 #桃園市議員

我要留言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